眼看就要放国庆假长节了,很多人正准备带着家人外出旅游。不过,这带孩子出去旅游时一定要小心,有些看起来很安全的地方,孩子玩耍的时候往往就会发生意外。邹女士带着孩子出去玩的时候,就遇到了意外,让她再也不想住酒店了。
邹女士是深圳人,前段时间放假时,她带着4岁的女儿佳佳去惠州玩,住的是一家温泉酒店。当天下午入住酒店后,邹女士先带着女儿在酒店的游乐场玩,打算晚点再去吃饭。但没过10分钟,她就听到女儿的大哭声。跑过去一看,顿时吓住了,女儿的手臂骨折从中间就折断了。
邹女士说,开始她还以为是女儿跟别的小朋友抢玩具玩在哭闹,却没想到会摔成这样子,女儿告诉她,当时在玩蹦床时有个小朋友跑过来,两人撞在一起后摔在地上把手给折断了。随后邹女士打了急救电话,过了10多分钟,酒店才安排工作人员将孩子送往当地医疗站,随后因伤势太重,又送回了深圳急救。
邹女士说,女儿手臂的两根骨头都折断了,手术一直做了3个半小时,又打了两根钢钉固定,目前已经花了2万多元。让她愤慨的是,女儿手术过后酒店方面一直没有任何的电话慰问,在她看来,女儿会出意外,就是酒店方面的责任,现在他们却不管不顾,这种态度很让人心寒。
邹女士告诉记者,在游乐园的门口处,酒店方面挂着“家长不得进入”的标牌,既然家长不能进入,那么酒店方面就得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但邹女士表示,那个游乐场所有四五百平方,工作人员却只有两个,全程都是站在那里看着,并没有去巡逻,她觉得这就是一种装饰,监控工作并没有做到位。
事后邹女士找到了酒店方面,当时一位负责人让她先保管好相关的费用发票以及治疗证明,这让她觉得酒店方面会为此事负责。可让她没想到的是,等到孩子出院后,酒店方面只肯报销块,并明确地告诉她,因为治疗时走的是少儿医保,有的费用他们是不会给予报销的。
而酒店方面的一位经理表示,酒店方面有保险赔付,而他跟邹女士沟通时所表述的,全部都是根据保险公司条款来的,最后能赔多少,也是根据保险公司规定来的,酒店方面也没有权力改变。简单地说,酒店方面给邹女士报销块的费用,从保险赔付方面来说,是合法合理的。
但相关律师表示,入住酒店宾馆这样的公共场所时,如果管理方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害者的赔付要求。目前,邹女士还在与酒店方面沟通,双方暂时还没有就如何赔付达成一致。
住客孩子在酒店的游乐场所玩,作为经营者,酒店方肯定是要负起相应的现任的。何况在游乐园门口还挂了“家长不得进入”的提标标语,这就意味着孩子一旦进去玩耍,其监护权就由家长转移到了酒店管理方。反过来,如果允许家长入内看管,那主要的监护责任就在家长这一边。
游乐园作为专门让小孩子玩耍的地方,各种安全细节理应做到位,只因为摔倒就能将手臂摔成骨折,可见这家酒店游乐园的设计肯定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从这方面来说,酒店方的责任也是不可推诿的。笔者认为,在这件事情当中,酒店方面因为监管不力要负主要责任,而事发时撞倒邹女士女儿的那个孩子,则要承担部分责任。
笔者也提醒朋友们,这带小朋友出去游玩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去人多拥挤的地方,去一些游乐场所玩的时候,也一定要看对方的安全措施是否做得到位,如果里面有很多年龄比较大的小孩在玩,笔者建议还是不要去了,毕竟这些孩子都比较淘气,在玩耍打闹的时候,很容易造成摔倒碰撞的现象,给孩子的安全带来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