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鲁迅的文章,鲁迅的文章就像劲道的手工面,很有嚼头,就像《红楼梦》一样,百读不厌。
写文章很多人讲究单刀直入,开篇即入题,一开始就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文章讲究简练,要狠心删去可有可无的话。鲁迅自己也说,写文章要把多余的话删去。然而,实际上,鲁迅的文章开篇往往花很多笔墨写得拐弯抹角。
他的散文《秋夜》开篇写道: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这完全像是在凑字数。有人说如果现在哪个学生这样写,语文老师一定会批一句“废话”
他的《阿Q正传》,在序言中写道:我要给阿Q做正传,已经不止一两年了。但一面要做,一面又往回想,这足见我不是一个“立言”的人,因为从来不朽之笔,须传不朽之人,于是人以文传,文以人传——究竟谁靠谁传,渐渐地不甚了然起来,而终于归接到传阿Q,仿佛思想里有鬼似的。也是从闲扯写起。而正是这样的闲扯,仿佛真有阿Q其人了。
鲁迅所写的语句,多用转折词,一句话里常常出现多重转折,所以很多人说鲁迅的文章艰涩难懂,这也是原因之一。鲁迅的文章,也就正是在拐弯抹角的描述中和多重转折充满张力的语言文字中显得深刻,不是一览无余的浅显。
他的技巧还在于把平淡无奇的事物写得趣味盎然。《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所写的百草园,现代游客看到的就是一片不大的荒草地。而鲁迅却把他写成了一片包罗万象的广阔天地,成了一片乐园。
鲁迅的短篇小说《社戏》中写了“自己”十一二岁那年和十多个少年在月夜划船到邻村赵庄看社戏的那段经历。一出发,读者也仿佛感受到,水气里朦胧的月色下,伴随道小伙伴们放飞的心情,两岸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着水气扑面而来。回来时,在平桥村近到岸上的田里偷罗汉豆煮来吃,浓浓的生活气,让小时候干过类似事情的读者也感到亲切。途中两岸就像旅游,最美的风景在路上。淡黑的起伏的连山、松柏林,增添了身临其境之感。
写作理论上说,小说中不要把自己的意思直白地表达出来,而鲁迅在《狂人日记》里却直接点出了主旨“吃人”。让人反而觉得更是有画龙点睛的效果。这篇小说也像其鲁迅的其他的文章,在“艰涩”的语句中让人回味无穷,越读越有味。〔文/罗名旨作者为媒体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