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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存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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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玉潇
年4月28日是台湾作家林奕含逝世三年的日子。她在生前留给世人一部根据自身经历改编的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按照林奕含本人的话来说,这是关于“一位少女爱上强奸犯”的故事。
作为学中文的人,林奕含对于文学的纯粹美有一种近乎痴迷的信仰。在她生前接受的一则采访中,她不停地发问,为何强暴房思琪的李国华或是李国华的生活原型,自己的高中国文老师,这些学文学的人“怎么可以背叛浩浩汤汤五千年的文化语境?”文学是否有“巧言令色”的成分?
文学是无耻文人的帮凶
这部小说中除了房思琪、刘怡婷、伊纹姐姐、李国华四位主人公,还有一个无处不在的角色,那就是文学。这是一个非人格化、如巨伞一般笼罩在整个故事之上的重要角色,它是思琪的救赎,但同时也是李国华的帮凶。
李国华先利用这一工具赢得了思琪的信任和崇拜,接着他趁机强暴了思琪。而当思琪由此陷入震惊、痛苦和不解时,文学又登场了。李国华用华丽的字眼,如讲课般向思琪说出大段的情话。假如抛开前后语境,这该是多么美的文字啊。
“你是从哪里来的?你是从刀子般的月亮和针头般的星星那里掉下来的吗?你以前在哪里?你为什么这么晚到?我下辈子一定娶你,赶不及地娶你走,你不要再这么晚来了好不好?你知道吗?你是我的。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有时候我想到我爱你比爱女儿还爱,竟然都不觉得对女儿抱歉。都是你的错,你太美了。”
当李国华在其言谈中技巧娴熟地引用诗词歌赋时,当他把一个色情的场景形容为“曹衣带水、吴带当风”的时候,他启动了整个中国文学传统,千百年来的文人骚客都站在他的身后。这个时候的思琪不仅仅是被迷惑住了,更是被震慑住了。文学所内蕴的文化权力,对年少无知的思琪来说是一种精神上的威压。
李国华利用了文学,但不是为民请命的文学,而是被无耻文人以巧言令色的方式作为罪恶的说辞和表演来替自己开脱。李国华的精神原型胡兰成将自己在三个女人之间的周旋说成是“不可解说的人世之理”。如果说他强暴小周、辜负张爱玲叫做“仁义”的话,那么李国华对房思琪的侵犯和虐待自然就是“爱”了。
文学里的爱与欲
文学安抚了思琪,并且使她相信这样的暴行是老师对她的爱。说起“爱”,这是房思琪在老师的侵犯前唯一能让自己活下去的理由。她以“爱”的名义将李国华的罪行合法化,“想了这几天,我想出唯一的解决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思想是一种多么伟大的东西!我是从前我的赝品。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
在“恋爱”作为一个新名词进入中国之前,汉语对男女恋爱的称呼是“情”,所谓“儿女之情”“衽席之情”等等。由于缺乏自由社交,男女之间“一见钟情”“以身相许”成为爱情的最高形式。中国古典小说里的爱情,往往呈现出一种以“衽席之欲”为目的的“淫奔”形式。这种爱情当然是违背礼法道德的,而性爱本身成为价值,成为追求的目标,也是一种对既定道德的颠覆。比如被今人视为文学典范的《西厢记》,张君瑞和崔莺莺二人的爱情故事,始终以肉体爱欲为核心。
可以说,“由肉体爱引发精神爱,继而产生今人称为‘恋爱’的生命依恋,是中国古典言情文学的一般模式”[1]。然而,肉体的满足必然能够导致精神上的爱吗?这其中的逻辑与伦理从未在文学的范畴内加以检讨,但以肉欲为中心的爱情观被接受下来了。
20世纪初,“恋爱”通过日语翻译进入现代汉语(恋をする),标志着一种新的道德观念、一种传统中国所没有的情感态度的产生[2]。它指男女关系是像朋友一样交往的爱人,包含个人意志与两性平等的现代意义。而在中国传统礼教中,只存在“奸淫”。
与此对应的是西方文学普遍存在的一种对形而上爱情的崇拜,这或许与其宗教文化传统有关。“在中世纪的欧洲,对上帝和对人类无限的爱的信念、对基督受难的尊敬和对圣母玛利亚的崇拜,使爱本身在欧洲成为超越宇宙的价值观”[3]。这种宗教的爱通过中世纪的吟游诗人和骑士文学的世俗转化,变成了以精神之爱、绝对忠诚和自我牺牲为特征的爱情观。这一观点在19世纪的浪漫主义文学进一步强化。这种爱情崇拜,影响了现代意义上的性道德,即“把恋爱当宗教”[4],换言之,只要有爱情的存在,一切性行为就被合理化了,就是合乎道德的。
在房思琪的故事里,我们看到了这两种传统的合流:以欲望为中心的、中国文学的“淫奔传统”,和西方文学以爱情为中心的、恋爱至上的性道德观念。二者为少女们的遭遇提供了看似合理的解释。置身于中西文学对于爱情加以种种解释的传统里,又身处性教育严重缺乏的成长环境,她们在遭遇暴行前可能对爱情就有一种错误的理解。如若这样讲,林奕含说辜负了她的不是学文学的人,而是巧言令色的文学本身,似乎也有其道理。
文学是一张画皮
纳博科夫有一部恋童癖题材的小说《洛丽塔》。这本书的开头还被文学界认为世界上最美的开头之一: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Lolita,lightofmylife,fireofmyloins.Mysin,mysoul.Lo-lee-ta:thetipofthetonguetakingatripofthreestepsdownthepalatetotap,atthree,ontheteeth.Lo.Lee.Ta.”
在小说的开头主人公亨伯特已经因恋童癖被抓了起来,整个小说就是他的自我辩护书。读者起初会带着有色眼镜审视主角,但之后却容易被这位优秀的讲述者所蒙骗:他时而温柔,呼唤洛丽塔时会用他的唇齿去感受仅仅几个音符带来的情欲;他时而残忍,可以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杀了剧作家;他时而斥责自己是个恶魔,想过给洛丽塔喂安眠药来占有她,限制洛丽塔的自由;他又时而试图告诉读者,他是个变态,只因他爱洛丽塔爱得太深,所以想要得到她的一切。
纳博科夫用优美的文字替亨伯特告诉读者,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打着“爱”的名号。有时候,文学艺术仿佛一张画皮。不难想象,假如李国华也写一本书来为自己辩驳,也一定是披着美的外衣,却拥有同《洛丽塔》一样坚硬和冷酷的内核。或许这就是文学作品试图表达的两难:道德上的美好与丑陋,善意与恶行,往往存在一种奇怪的扭结或共生。
但我们不能因此把李国华们犯下的罪行归咎于文学。文学的逻辑和现实生活的逻辑是不同的。弗洛伊德曾讲到,文学就是一场白日梦,是作家内心深处不可告人的欲望的虚拟愿望——这就好比中世纪的画家只有在希腊神话题材上才有机会以绘画女子裸体为借口而释放压抑已久的性欲望——它可以呈现为美的形式,作为一种对原始本能的勉为其难的升华。
林奕含们的困境在于,没有人告诉这些喜爱读书的女孩,书里和书外是两个世界。书里的风花雪月令人一唱三叹,荡气回肠;可书外的世界里,爱情需要很多条件:需要平等,需要理性,更需要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区分开来,书本世界就会从她们的栖息地演变为困住她们精神的枷锁。
林奕含说她希望自己从书呆子进化成读书人,再进化成知识分子。但性侵及带给她的巨大精神创伤,阻断了这一进化过程。她没能从对书本的痴迷与对文字的沉溺中走出来,更没有意识到,这痴迷本身,也是悲剧的一部分。
林奕含一直在叩问自己:“身为一个书写者,我这种变态的、写作的、艺术的欲望到底是什么?”其实她是在发问艺术的位置,在道德和美之间,文学艺术到底何处栖身?这个问题是个难题,文学发展至今一直都在试图回答。
但是文学总会给予同病相怜的人以力量。当同林奕含处在同样境地的女孩们读到她的书时,总会读出藏在她的小说中的一串密码。这串密码背后的密文是可以给予林奕含们以力量的。它是温暖的,是温柔的。千百个人中若是只有一个人看懂了背后的密文,她也不再是孤独的了。林奕含替她们死了,她们渴望好好地活。
参考文献
[1]杨联芬.浪漫的中国:性别视角下激进主义思想与文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7.
[2]刘堃.《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的三重原罪[J].中国图书评论,
[3][意]史华罗.庄国土、丁隽译.明清文学作品中的情感、心境词语研究[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4][美]艾·弗洛姆.李健鸣译.爱的艺术[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7